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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指引

13

202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再35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古绮莹,女,1962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委托诉讼代理人:苏佳佳,北京锦臻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南桥,北京锦臻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河源市振邦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河源市。诉讼代表人:河源市致诚会计师事务所,河源市...

30

2026-03

【裁判要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民事调解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了...

23

2026-03

【裁判要旨】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0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法院判决认为当事人在其他法院另案中发表的意见在本案中对其不利,并基于已查明事实将该意见和当事人在另案中的自认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并无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2)最高法...

16

2026-03

【裁判要旨】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0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法院判决认为当事人在其他法院另案中发表的意见在本案中对其不利,并基于已查明事实将该意见和当事人在另案中的自认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并无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2)最高法...

05

2026-01

裁判观点自然人挂靠具备资质的被挂靠单位承揽工程,其以自身名义或虚拟项目部名义与实际施工人另行建立分包合同关系的,该分包关系独立于挂靠关系。被挂靠单位未与实际施工人形成直接合同关系,且无法律特别规定的,仅因存在挂靠关系,不得判令被挂靠单位对实际施工人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案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3)最高法民再272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贵州凯...

29

2025-12

【裁判要旨】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申请人并非四川省仪陇县村民,其与该村村民签订的《关于以房屋抵还借款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申请人基于《关于以房屋抵还借款的协议》而与四川省仪陇县新县城建设指挥部签订的《仪陇县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因缺乏合法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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